宝鸡市为提升建筑工程领域人才素质,制定职称评审政策,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成长:
评审范围与条件:市、县(区)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中直接从事建筑工程科研、设计、施工等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申报。申报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及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业绩成果。
评聘结合原则: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,按照评聘结合原则,上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按1:1申报,确保职称评审与岗位需求相匹配。
继续教育要求:申报初级职称人员需完成晋升年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习,中级职称人员需从2021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,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。
评审政策倾斜: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、突出贡献人才、乡村振兴人才及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政策倾斜,注重考察其实绩贡献,对论文、科研成果不做硬性要求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