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四步法核算,第一步确认变更有效性,需获取发包人、设计方、监理方共同签署的书面《工程变更单》;第二步分析变更内容,拆解工程量、单价、工期三要素,分别计算增减工程量、确定单价套用或组价方式,分析对总工期的影响;第三步在变更发生后 7 天内办理现场签证,附计算书、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;第四步将变更金额计入月度进度款,更新造价控制台账,标注变更累计金额及占合同价比例。